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民法債編各論
Civil Code-kinds of Obligations 
開課學期
106-2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授課教師
徐婉寧 
課號
LawILS7022 
課程識別碼
A41 M0180 
班次
 
學分
3.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一2,3,4(9:10~12:10) 
上課地點
 
備註
教室為法1401。與大學部合開。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3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62LawILS7022_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係以修完民法債編總論之同學為授課對象,藉著講授民法各種之債的重要規定,並佐以實例演習,以期同學對債編除了解法條內容外,能進一步地理解實務見解並加以活用。

本學期以以下契約為主:
1.買賣
2.租賃
3.承攬 

課程目標
本課程主要係解說民法債各的重要規定為主,除法條內容的講解外,亦會加強實例題的演練。演練過程中會給予同學發言的機會,以確認同學是否理解,並引導同學思考同時養成解決問題的實力。 
課程要求
必須修畢民總及債總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由授課老師隨時於課堂上補充 
參考書目
林誠二《民法債編各論》上中下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契約法總論 
第2週
  買賣契約 
第3週
  買賣契約 
第4週
  買賣契約 
第5週
  買賣契約 
第6週
  買賣契約 
第7週
  買賣契約 
第8週
  買賣契約 
第9週
  期中考(視教學進度而定,也可能不考) 
第10週
  租賃契約 
第11週
  租賃契約 
第12週
  租賃契約 
第13週
  租賃契約 
第14週
  承攬契約 
第15週
  承攬契約 
第16週
  承攬契約 
第17週
  承攬契約 
第18週
  期末考